关于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需在购买公积金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用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联名卡账户。
一、职工个人到银行开卡所需资料
1、《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明慧楼306)
2、缴存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地点
(除了以下网点,工行盐市口支行也可以办理)
上一条:关于办理和激活社会保障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省公积金联名卡个人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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