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人事工作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决定,加强部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
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加强部门员工党风廉政教育。
三、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校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相关制度。
五、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全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六、干部教育管理。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聘任、任免等工作;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落实干部聘任和考核的制度规定。
七、机构岗位建设。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能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管理;协助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八、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引进审核报批;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做好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
九、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五险一金”以及相关津补贴的核定工作。
十、人事管理。负责教职工的调进、调出、岗位调整、职务职级、培训、考核、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信息和档案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其他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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