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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18 10:49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将于2018年9月18日起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于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条件

1、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参加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需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格检查);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三、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1)申请人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的所列项目无缺项,并在签名栏内签名;

(2)体格检查表的个人照片上须盖医院公章;

(3)结论须有明确的合格字样,医生签名并盖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人所在


部门出具,人事处盖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需两张除外);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公办学校在编人员提交学校人事处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他在岗人员提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的长期聘用合同复印件和所在学校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25日-10月8日在网上报名并打印表格,报名时间段:每个工作日7:30-23:30,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体检安排:申请人员10月8日前统一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学校QQ群共享里下载)自行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时间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费用自理。

4、按统一格式印制装订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格式要求请到学校QQ群共享里下载)

5、应提交的全部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交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联系人:任梦源,电话:85769445,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8年9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和激活社会保障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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